公民证书是一个人拥有的最重要的文件。它证明个人被正式和法律承认为国家的一部分,并享有国家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投票权。
公民身份允许个人参与国家的运作,并享有国家为您提供的许多福利。在尼泊尔,尼泊尔公民身份的颁发、更正、终止和规定均以2006年《尼泊尔公民身份法》为指导。尼泊尔第一部公民身份法于1964年2月28日颁布。
现行的公民法也有其自身的争议。在众多争议中,一个主要争议是关于以母亲名义获得公民身份的困难;另一个争议包括据称在入籍公民权方面对马德西人的歧视。
尽管存在争议,但我们在此为您提供目前获得尼泊尔公民身份的三种途径:
1. 血统公民身份
尼泊尔公民身份基于血统原则。迄今为止颁发的大多数尼泊尔公民证书都是在这一类别下颁发的。一般来说,父母是尼泊尔公民的人可以根据血统要求获得尼泊尔公民身份,这意味着任何父母拥有尼泊尔公民身份的人都可以申请这种类型的公民身份,如果他/她愿意的话。而在尼泊尔发现的任何一个父母下落不明的未成年人都可以根据血统要求获得尼泊尔公民身份。
在 2006 年 11 月 26 日通过 2006 年尼泊尔公民身份法之前,尼泊尔公民身份只能通过尼泊尔父亲传递。自新法案通过以来,尼泊尔母亲可以将她的公民身份传给孩子,除非父亲是外国公民。
要通过血统获得尼泊尔公民身份,条件如下:
–任何其父亲或母亲持有尼泊尔公民身份的人;
–出生时父亲或母亲为尼泊尔公民且父母在申请公民身份时均为尼泊尔公民的任何人。
2、出生公民身份
在 2006 年 11 月 26 日之前,没有关于因在尼泊尔出生而获得尼泊尔公民身份的规定。根据 2006 年《尼泊尔公民法》,1990 年 4 月中旬之前在尼泊尔出生,拥有永久住所,并且一生都在尼泊尔连续居住的人可以根据出生申请获得尼泊尔公民身份。这些人必须提交土地所有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或他们在选民名单上的登记号码才能获得。
如果满足以下条件,您可以通过出生获得尼泊尔公民身份:
–任何其父亲或母亲持有尼泊尔公民身份的人;
–任何年满 16 岁并永久居住在尼泊尔境内的人;
–在尼泊尔境内发现且父母身份不明的任何未成年人应被视为尼泊尔公民,除非父母身份已知。
3.归化公民身份
归化公民身份是指通过法律程序给予那些不符合出生或血统获得公民身份资格的人的公民身份。
与尼泊尔公民结婚的外籍妇女可以申请获得尼泊尔归化公民身份,前提是她提交结婚证和放弃外国公民身份的证据。
同时,归化公民类别中还有一个荣誉公民类别。任何年满 16 岁的外国人,如果对尼泊尔的艺术、经济、文学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特殊贡献,都可以获得这种公民身份,条件是:
– 他/她可以说和写尼泊尔使用的任何一种语言;
– 他/她在尼泊尔从事任何职业;
– 他/她放弃了他/她的外国公民身份,并且来自该国家有法律规定或习惯向尼泊尔国民提供入籍公民身份的国家;
– 他/她已在尼泊尔居住至少 15 年;
– 他/她品行端正、品行端正、精神健全;
与尼泊尔公民结婚的男性或女性可以提交申请成为尼泊尔公民。他们应随申请附上与尼泊尔国民结婚并已采取行动放弃其外国公民身份的证据。
获得归化公民身份的人所生的任何人也可以申请归化公民身份。
还有另一种方法可以申请尼泊尔公民身份,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尼泊尔获得一些新土地,居住在该领土内的人将被视为尼泊尔公民。
如果满足以下条件,任何尼泊尔公民的儿子、女儿或后裔均可申请获得尼泊尔公民身份:
–他/她能说和写尼泊尔的国家语言;
–他/她放弃了另一个国家的公民身份;
–他/她过去两年一直居住在尼泊尔,并打算永久居住在尼泊尔;
–他/她品德高尚,品行端正。
尼泊尔公民证书的获得
在尼泊尔,公民证书(表示公民身份的法律文件)只颁发给年满 16 岁的人。年满 16 岁并希望根据出生或血统获得公民身份证明的人必须通过在申请中附上其父亲、母亲或近亲属的尼泊尔公民身份证明来申请公民身份证明其血统、出生证明、证明其血统的证明、有关村发展委员会或本市的推荐信、个人名下的土地所有权证、父亲姓名或母亲姓名或房产税收据。
放弃和恢复尼泊尔公民身份
2006 年《尼泊尔公民身份法》第 10 节涵盖了放弃。如果任何尼泊尔公民以规定的方式通知规定的当局他放弃尼泊尔公民身份的决定,规定的当局可以登记该通知,他的尼泊尔公民身份将在自此类记录之日起停止存在。
《尼泊尔公民法》第 11 条规定,任何放弃尼泊尔公民身份并希望再次成为尼泊尔公民的人都可以重新获得尼泊尔公民身份。该人必须提交申请,并附上他以前曾是尼泊尔公民的证据,以及放弃他持有的任何外国公民身份的证据。
自动终止尼泊尔公民身份
尼泊尔完全禁止双重国籍。要合法获得公民证书,一个人必须没有其他效忠对象。如果尼泊尔公民证书持有人在任何时候拥有任何其他国籍或公民身份,发给他的尼泊尔公民证书将自动失效或作废。尼泊尔当局最近在 2006 年 11 月确认,“尼泊尔完全禁止双重国籍”。该法第 10(1) 节规定,“任何”尼泊尔公民的尼泊尔公民身份在获得任何外国公民身份后自动失效。任何通过归化、登记或任何其他行为获得外国国籍的尼泊尔公民,无论他们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立即不再是尼泊尔公民。
该法第 10(4) 节规定,任何因出生而被视为外国公民并要求获得尼泊尔血统(血统)公民身份的尼泊尔人必须在 16 至 18 岁之间选择单一国籍. 如果他不这样做,他对尼泊尔公民身份的要求将在他十八岁生日时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