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香港警方在社交媒体公布,从去年6月9日至本月15日,警方在“修例风波”中一共拘捕了9672人,检控2093人,其中有471人已完成司法程序。与此同时,有近85%的被告需要承担法律后果。
警方介绍,近85%的被告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定罪、签保守行为、获颁照顾或保护令。而在被检控的人中,所触犯罪名的前三位是“暴动”、“非法集结”及“藏有攻击性武器”。触犯每项罪名的人数,分别为663人、332人以及322人。
香港警方呼吁市民,应保持社交距离,更要与罪恶保持绝对距离。警方强调,犯法须负刑责,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