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外国投资和技术转让法》(FITTA)颁布的新规定,尼泊尔的外国投资者在开始运营之前需要带入其拟议投资的70%,其余的则在未来两年内。
该规定于1月11日在《尼泊尔公报》上发布,该规定还指出,投资者必须在项目获批后的一年内交清其认捐的资金。
而且,这将是首次,外国投资者将根据其投资规模发行身份证。
5,000万至2.5亿卢比的投资者被归类为“一般外国投资者”。那些在2.5亿至10亿卢比之间的支出被归类为“特殊外国投资者”,投资超过10亿卢比的投资者被称为“非常特殊的外国投资者”。
身份证将提供给所有外国投资者及其正式代表。
商务签证将根据投资组合签发给外国投资者或其官方代表及其家庭成员。
如果投资者或他们的正式代表及其家人一次投资一百万美元,他们将获得居住签证。
工业部主任吉布拉·布萨尔表示:“新规定将消除在获得批准并延长截止日期之后推迟投资计划的做法。
根据新规定,外国公司的公司必须在尼泊尔注册超过一年,必须在六个月内提交工作程序。
布萨尔说,外国投资者是根据他们带入该国的资金数量进行分类的,并据此获得融资。
“有关特许权使用费和利润的返还以及企业扩张的过程,该法规很明确。” 他说,FITTA于2019年进行了修订,并引入了该法规以对其进行更清晰的定义。
根据最近发布的法规,外国投资者可以购买在尼泊尔注册的公司100%的股票。他们可以在某些限制下对飞机,轮船,建筑设备和机械进行租赁投资。
如果任何尼泊尔公司与一位以上的投资者签订了技术转让协议,则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如果在该国国内销售商品,特许权使用费的返还金额不得超过总销售额的5%(不含税),不超过该总额的10%货物出口到国外的销售(不含税)。
该法规允许任何外国公司通过根据现有法律批准其外国直接投资在尼泊尔开设分支机构。
根据新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对所赚取的财产,资产或股份进行变更的,应当在交易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交有关文件。
如果有任何外国投资者希望将利润汇回,则该决定应获得公司的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如果已获得批准在能源,生产,基础设施或矿山领域投资的外国投资者无法通过自己的努力购买所需土地,则可以向政府机构提出适当的文件。
这项新规定允许外商投资的制造业在获得相关政府机构的批准后在其所在地开设零售柜台。
工业部局长可以根据外国投资者对行业注册,法规和检查的投诉下令进行调查,
如果总干事收到有关任何外资公司从事超出其规定条件的活动的信息,则可以命令工业部任何负责人进行调查。
布萨尔预计,新规定将促进外国投资。
该部门在2019-20财年收到了约380亿卢比的外国投资承诺。Bhusal说,本财年上半年的投资承诺总额约为210亿卢比。
尼泊尔的目标是成为中等收入国家,并在2030年之前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但是,据一位尼泊尔人称,目前的投资水平不足以使该国从目前的低收入状况达到中等收入阶段。世界银行的报告。
弥合资金缺口的主要来源之一是外国直接投资,但尼泊尔是近年来吸引投资最少的国家之一。
去年2月,世界银行发布的《系统国家诊断报告》显示,在过去十年中,外国直接投资平均仅占国内生产总值的0.2%,是世界上最低的国家之一。
外国直接投资对于获取新技术,商业惯例和市场至关重要。在过去几年中,该国的资本流入呈上升趋势,但仍落后于大多数南亚国家。
能源转型依赖中国组件,脱钩断链成本太高!欧盟官员:中国太阳能设备还得用
202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