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团伙群发淫秽视频链接牟利
□ 本报记者 姜东良
□ 本报见习记者 李 娜
□ 本报通讯员 杨庆霞
点击社交软件聊天群里的视频链接跳转至淫秽视频网站,线上支付后可以观看视频。后方“台主”负责引进淫秽视频,前方“取手”负责从ATM机上取钱……这是山东省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在侦办一起群聊发布淫秽视频牟利案时发现的情况。
2021年12月,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民警根据日常巡查线索,抓获了涉嫌利用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的犯罪嫌疑人韩某。被抓时,韩某正在剪辑淫秽视频,桌面上摆放着10余部手机,每部手机都登录有多个社交软件账号,每个账号均建立了大量聊天群,群内成员人数均在400人至500人,群内有韩某发布的大量淫秽视频和视频链接。
据办案民警介绍,聊天群内成员打开韩某发布的链接,可以跳转至淫秽视频网站,点击其中一个视频,就会弹出支付界面,支付4元后,就可以观看视频。一旦有网友支付,网站就会向韩某的银行账户里返2元到3元佣金。短短两个多月时间,韩某获利40余万元。
办案过程中,民警发现,韩某每次申请提现,向其转账的银行账户都不是同一个,而且银行卡交易流水非常大。民警认为,韩某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不是一个孤立案件,背后有人经营淫秽视频网站,有人操控大量的银行账户,存在一条淫秽视频产业链。
据办案民警介绍,淫秽视频网站的开设者,在犯罪团伙之间被称为“台主”,警方首先对韩某背后的“台主”展开了调查。经过侦查发现,为淫秽视频网站提供资金结算服务的第四方支付平台(依托正规第三方支付平台,非法搭建的支付通道)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某写字楼内,化名某科技有限公司,表面上是一家做直播带货的公司,其实是为违法犯罪行为提供资金结算。
在固定相关证据后,办案民警先后赶赴湖南和福建,在当地警方配合下,将该平台经营人以及在场员工共13人一举抓获,并在福建抓获“取手”5名,查获作案手机13部、作案银行卡40余张、赃款20余万元。
据了解,“台主”雇佣一些“取手”,“取手”从ATM机上取钱后线下转交给“台主”。2021年10月至12月,该团伙以这种方式共取现金3000余万元。
为了挖出幕后“台主”,办案民警以几名“取手”为突破口,顺线侦查,终于锁定了一个淫秽视频网站,并发现跳转服务器在江苏省镇江市。民警赶赴镇江,发现缴纳该服务器费用的银行卡开卡人林某的生活地、户籍地和开卡地都在山东省德州市。经核实,林某将自己的个人信息借给了朋友隋某使用,专案民警随即将该淫秽视频网站“台主”隋某抓获。
据犯罪嫌疑人隋某交代,其在网上玩游戏时认识了一名福建籍网友尤某,尤某提出搭建淫秽视频网站牟利,两人一拍即合,由隋某负责技术支持,尤某负责技术开发及引进淫秽视频。根据此线索,民警立即赶赴福建,将另一名“台主”尤某抓捕归案。至此,警方摧毁了一条传播淫秽视频黑色产业链,涉案流水达1亿余元。截至目前,已有51名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仍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