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亚网视加德满都10月29日讯 据参考消息网报道,近日,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新法除了规定基本的爱国主义教育内容之外,还重视培育和增进文化自信,旨在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报道称,基于这部新法的教育将以学校为重要舞台,也将在全社会增进家国情怀。法律规定,在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元旦、国际妇女节、国际劳动节、青年节、国际儿童节、中国农民丰收节及其他重要节日,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民俗文化活动、纪念庆祝活动。
爱国主义教育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历史文化,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和国防等方面的意识和观念,英雄烈士和先进模范人物的事迹及体现的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等,涵盖广泛领域。其目标是,培育和增进对中华民族和伟大祖国的情感,壮大和团结一切爱国力量。
法律还规定,增强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对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神圣职责的认识。若有宣扬、美化、否认侵略战争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将予以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报道称,这部新法将中华民族历史文化传承同爱国主义教育结合起来,有助于增强国民对中国历史和文化整体的自信和归属感。(完)
(责任编辑:刘美玉 审核:罗蒙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