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亚网视加德满都12月24日讯 据尼泊尔媒体报道,尼泊尔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部宣布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已于8月25日起生效。
根据 2017 年《劳动法》第 106 条允许该部“每两年确定一次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已确定为每月 17,300 卢比(约合900元人民币)。
日工资固定为668卢比;全职工人每小时 89 卢比;兼职工人每小时 95 卢比。
2005/06 年最低工资为 2,394 卢比,与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相比,年平均增幅为 4.8%。然而,这一时期的通货膨胀率大多保持在6%以上,这意味着实际工资收入正在下降,实际工资收入严重跟不上通胀。
根据该法案的规定,该部成立了由联合秘书 Dandu Raj Ghimire 领导的最低工资确定委员会,考虑到尼泊尔的通货膨胀,经与利益相关者协商,将最低工资标准由原先的15,000卢比提高至17,300卢比。
该委员会包括来自尼泊尔全国工会联合会(ANFTU)、尼泊尔工商联合会(FNCCI)、尼泊尔工业联合会(CNI)、尼泊尔央行和工业商务部的代表。
上图显示了 2005/2023 年尼泊尔最低工资标准。
与此同时,工会则要求政府将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每月25,000卢比(约合1300元人民币)。此前,2021/22 财年,最低工资标准为 15,000 卢比;2018/19 财年为13,450 卢比。
与 2005/06 年最低工资 2,394 卢比相比,新的标准在过去 18 年中年平均增幅为 4.8%。工资每隔两年或三年就会调整一次(见上图)——在过去 18 年里总共调整了八次。
然而,私营企业反对工会的提议,理由是企业刚刚从新冠疫情大流行和俄罗斯-乌克兰战争的影响中逐渐恢复,提高工资将增加已经在高位运营的企业成本。(完)
(责任编辑:刘美玉 审核:罗蒙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