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亚网视加德满都4月12日讯 据环球时报报道,韩国司法部宣布,根据荷兰常设仲裁法院(PCA)的最新裁决,韩国政府需向纽约的梅森资本管理公司支付超过3200万美元的赔偿金。此裁决与2015年三星集团旗下两家子公司的合并争议有关。
据了解,梅森资本管理公司以三星物产与第一毛织合并所带来的不满为由,最初提出了2亿美元的索赔要求。该对冲基金指出,韩国政府在合并决策过程中施加了影响,特别是韩国最大的养老基金——国民养老金公社(NPS)的介入,使得合并得以批准,而这一决策对其投资者造成了损失。
尽管梅森资本管理公司提出了详细的索赔理由,但PCA并未完全接受其观点。尽管如此,PCA仍然裁定韩国政府需向梅森资本支付约3200万美元的赔偿,这一金额远低于梅森资本的初步索赔额。除此之外,PCA还要求韩国政府额外支付大约1100万美元的费用和利息。
此次裁决与之前涉及美国对冲基金Elliott的案件相似,PCA曾在那起案件中裁定韩国政府支付约1.085亿美元的赔偿。两起案件均源于同一桩三星合并案,这显示出围绕该公司的交易行为存在着更广泛的法律争议。
针对PCA的裁决,韩国法务部表示将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并制定未来的应对策略。截至目前,梅森资本管理公司尚未对此结果发表任何评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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