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亚网视加德满都12月6日讯 据尼泊尔当地媒体《加德满都邮报》报道,尼泊尔执政联盟中的最大党派 —— 尼泊尔大会党的部分领导人,对尼泊尔与中国签署的 “一带一路” 合作框架协议提出了批评。根据该协议,尼泊尔参与中国 “一带一路” 倡议的项目将以 “援助性融资” 的方式实施。
尼泊尔大会党一直秉持坚定立场,认为尼泊尔不应为开展 “一带一路” 项目接受任何贷款。
周三,也就是尼泊尔总理卡・普・夏尔马・奥利访华的第三天,中尼双方商定,以援助的形式推进 “一带一路” 合作框架。一位大会党领导人表示,有必要对 “援助性融资” 这一概念做出明确界定。
“民众将这个词理解为赠款和贷款的组合。” 尼泊尔大会党领导人、前外交部长 N・P・索乌德向《邮报》透露,“尽管协议的官方文件尚未公布,但如果协议是基于‘技术支持和援助融资模式’,那就与我党在‘一带一路’项目实施问题上的立场相悖了。”
大会党领导人指出,倘若与中国达成的协议果真如媒体报道所言,那就意味着背离了该党的外交政策,倒向了另一个执政党 —— 尼泊尔共产党(联合马列)的立场。
资深大会党领导人阿尔琼・纳拉辛哈・KC 是此次总理访华代表团的成员之一,他表示,自己并不清楚双方商定的 “一带一路” 合作具体融资模式。
“有人向我们简要介绍过,说各种融资模式都在讨论范围内,但并未告知我们最终敲定的具体模式。”KC 向《邮报》说道。
当《邮报》问及,如果事先知晓是以援助的方式为 “一带一路” 项目提供资金,他会作何反应时,KC 回答:“援助并不一定意味着尼泊尔要接受贷款。”
另一位大会党领导人批评党内领导的决策方式过于随意、不成熟。这位领导人称,大会党早已决定不接受 “一带一路” 框架下的贷款,而且两党(大会党 - 联合马列)特别工作组在总理访华前也认可了这一立场。
该特别工作组由大会党的加甘・塔帕、塞曼塔・达哈尔以及联合马列的比什努・里马尔、尤巴・拉杰・卡蒂瓦达组成,各方原本商定,只有在赠款援助的条件下才推进 “一带一路” 项目。但最终两国敲定采用 “援助性” 方式。
“如果最终要接受‘援助性’方案,那当初党内为何要反对为开展‘一带一路” 项目贷款呢?” 前国家计划委员会主席、大会党领导人戈文达・拉杰・波卡雷尔质疑党内领导时说道。
奥利政府高级经济改革建议委员会主席拉梅绍尔・卡纳尔解释称,援助性融资一般既包括赠款也涵盖贷款。
“不过,按照国际惯例,援助中的贷款会是优惠贷款,也就是说,尼泊尔或许无需偿还全部本金。” 卡纳尔向《邮报》解释道,“但要是把这类贷款投到出于政治目的、鲜有收益的项目上,那就可能酿成大祸了。”
周四,奥利总理结束访华回到加德满都后,在新闻发布会上宣称,整个访华期间,双方压根没讨论贷款事宜。
“这次访华,我们探讨了‘一带一路’框架下的多个项目。关于如何实施这些项目,后续我们会再进行讨论并达成协议。” 奥利补充道,“从中国获得的援助不是贷款,我恳请大家别再反复称其为贷款了。”
周四,奥利总理从中国返回后在加德满都向媒体发表讲话。 照片:由总理秘书处提供
不过,并非所有大会党领导人都反对这份协议。
尼泊尔大会党宣传部门负责人米恩・巴哈杜尔・比什瓦卡玛表示,外交措辞须格外谨慎。
“在谈判阶段,没有比‘援助性’更合适的措辞了,要是把这个词翻译成尼泊尔语就更是如此。” 与大会党主席谢尔・巴哈杜尔・德乌帕关系密切的比什瓦卡玛向《邮报》解释道,“尼泊尔同意签署‘一带一路’合作框架所依据的‘援助性’方案,与我党官方立场并无关联。”
今年 7 月 1 日,尼泊尔大会党在一次干部与前干部会议上决定,尼泊尔在实施 “一带一路” 项目时,只接受赠款,不接受贷款。就在同一天,大会党与联合马列达成午夜协议,组建以奥利为首的联合政府。
“尼泊尔大会党从未打算拒绝来自中国的援助,‘一带一路’项目的援助也不例外。我党只是强调,尼泊尔无力承担实施这类项目的贷款。” 比什瓦卡玛向《邮报》说道,“同意援助性方案,并不意味着尼泊尔会接受中国的贷款。”
与此同时,主要反对党尼泊尔共产党(毛主义中心)决定,在仔细研究协议内容后,再正式发表看法。
周四,在该党主席普什帕・卡玛尔・达哈尔住所举行的干部会议上,尼泊尔共产党(毛主义中心)决定,暂不对协议仓促表态。
不过,该党书记甘尼什・沙阿表示,他个人对这份协议持乐观态度。
“每个国家都想扩大在尼泊尔的影响力。随着‘一带一路’协议的签署,包括邻国在内的其他国家,或许也会考虑来尼泊尔投资。” 沙阿说道,“要是妥善管理这些投资,尼泊尔必将从中受益。”
沙阿还称,此次两国签署的 “一带一路” 协议,与达哈尔政府任期内(于 7 月结束)曾试图与中国签署的协议并无二致。
达哈尔领导联合马列组成联合政府期间,中尼两国曾在 6 月 25 日于加德满都举行的第 16 轮中尼外交磋商机制会议上,试图敲定 “一带一路” 实施计划。但双方未能就项目融资模式达成一致。
当时,尼泊尔外交部致函总理办公室,请求批准在有中国外交部副部长孙卫东出席的外交磋商机制会议上签署实施计划,但未获批准。
在奥利总理此次访华期间,双方商定在 “一带一路” 合作框架下推进十个项目。
在签署 “一带一路” 谅解备忘录七年零七个月后,中尼两国于周三签署了 “一带一路” 合作框架协议。
尼泊尔代理外交秘书阿姆里特・巴哈杜尔・拉伊与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刘苏社分别代表两国签署了框架合作协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中国负责推进 “一带一路” 项目的牵头机构。
这份新的 “一带一路” 协议有效期为三年,除非双方终止协议,否则将自动续期三年。
就在 12 月 2 日奥利总理启程前往北京前夕,尼泊尔方面提交了一份 “一带一路” 合作框架修订版,坚持将 “赠款” 作为项目融资模式。但中方表示反对,将该词替换为 “援助性融资”,并将文件退回尼泊尔方面以供斟酌。
经过两国多轮讨论,最终达成协议,以援助性融资模式加快推进尼泊尔的 “一带一路” 建设。